| 索引號: | 11330483002558024G/2026-1010481730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日期: | 2026-02-02 |
| 組配分類: | 桐政發 | 文件編號: | 桐政發〔2026〕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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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桐鄉市工業企業火災防控十大攻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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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桐鄉市工業企業火災防控十大攻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十七屆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桐鄉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桐鄉市工業企業火災防控十大攻堅 整治行動方案 為切實消除工業企業火災隱患,筑牢火災防控安全防線,有效防范和遏制工業企業火災事故發生,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工業企業火災防控十大攻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十大攻堅整治行動,全面壓實工業企業主體和屬地、部門、個人“四方責任”,聚焦工業企業用電和充電安全、屋頂光伏、可燃爆粉塵、危險化學品、環保設施、動火作業、消防設施、高層工業企業、生命通道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系統整治一批影響消防安全的存量隱患,精準防范新業態、新模式帶來的增量風險。從根本上扭轉工業企業火警多發頻發的態勢,有效遏制一般火災事故,堅決杜絕亡人和較大火災事故,為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二、工作重點 十大攻堅整治行動分別為用電和充電設備安全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市供電公司、消防救援局)、工業企業光伏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市發改局)、可燃爆粉塵及危險化學品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環保設施安全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動火作業集中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消防設施改造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局)、高層工業企業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局)、生命通道暢通工程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消防救援局)、安全技防智防提能行動(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工業企業改造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6年2月5日前)。各牽頭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子行動方案,明確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梳理任務清單、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細化行動任務分工和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在2月5日前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通過媒體宣傳、張貼公告等形式營造濃厚整治氛圍。各子行動方案由各牽頭單位自行下發,于2026年2月5日前報市消專委辦備案。 (二)底數排摸階段(2026年2月15日前)。各鎮(街道)要依托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辦公室、應急消防管理站、社區網格員等力量,及時更新轄區內嚴重影響消防安全的違章搭建“一企一檔”,排摸高層工業企業、屋頂安裝光伏工業企業數量、重點環保設施企業數量、自動噴淋系統應設未設的丙類車間和丙類倉庫等底數(具體要求排摸項目由各牽頭單位在相關子方案中確定),上報各相關牽頭單位,由各牽頭單位匯總后報市十大行動專班。 (三)攻堅整治階段(2026年12月15日前)。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排摸的底數,建立隱患清單和整改清單,按照“邊查邊改邊提升”的方式滾動推進隱患閉環銷號,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目標任務,嚴格按時推進各項整治任務落實落地,做到“存量清零、控制增量”。市級層面成立由行動牽頭單位組成的服務指導組,對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服務指導。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每季度5日前上報上季度工作總結至市十大行動專班。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6年12月31日前)。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對本次攻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和經驗做法,要深入分析工業企業消防安全存在的深層次問題,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重點問題得到持續有效推進,并形成工作總結報市十大行動專班。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攻堅行動專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分管領導、市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市發改局、經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政務服務辦(數據局)、供電公司及各鎮(街道)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十大行動專班。下設辦公室在市消防救援局,負責統籌開展好攻堅整治行動,并定期對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相關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指導。 (二)全面排查整治,強力推進隱患閉環銷號。聚焦工業企業火災隱患的典型問題和薄弱環節,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力求問題見底、銷號清零。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最多查一次”要求,合力開展十大攻堅整治行動,逐項抓好落實,堅決將專項整治抓到位、抓徹底、抓出成效。將安全生產與企業績效綜合評價掛鉤,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三)深化宣傳培訓,全面推進基層能力建設。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短視頻平臺等宣教資源,廣泛開展企業火災防控常識知識、案例警示等內容的宣傳教育。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調主流媒體、各類新媒體平臺記者隨行報道整治行動進展,集中曝光典型隱患、突出問題和嚴重違法行為。要開展工業企業消防安全大培訓大演練活動。 (四)嚴肅責任追究,促進安全責任全面落實。市十大行動專班要定期開展工作交流,對工作推進滯后、成效不明顯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對牽頭單位未按要求部署落實相關工作、責任單位未配合開展相關工作,以及相關違建應拆未拆、相關隱患未完成閉環整改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1.桐鄉市工業企業火災防控十大攻堅整治行動重點工作內容 ? ? ? ? ? ? ?2.桐鄉市工業企業火災防控十大攻堅整治行動任務清單 附件1 桐鄉市工業企業火災防控十大攻堅整治行動 重點工作內容 一、開展用電和充電設備安全整治行動。全覆蓋開展企業用電安全提升,常態化開展用電檢查與技術指導,包括配電房變壓器、配電柜等供電設施的維護檢查指導。選派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專家參與檢查,排查隱患并出具建議,引導企業自主落實整改。指導長期超負荷用電的工業企業向供電部門申請變壓器增容,從源頭消除隱患。(責任單位:市供電公司、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各項工作均需屬地鎮(街道)落實,不再單獨列出)。規范工業企業內充電設備的管理,實現充電叉車、電動自行車100%納管。電動叉車的充電區域應設置在室外獨立區域,間距不少于6米,與廠房倉庫等建筑貼臨設置時,應用防火墻進行有效分隔,充電區域不得私拉亂接電線和抽煙,應設置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在充電區域周邊堆放可燃物。嚴禁電動自行車停放在車間,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禁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嚴禁“飛線充電”、嚴禁在車間內充電。(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局、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 二、開展工業企業光伏整治行動。全面完成工業企業屋頂光伏排查整治,重點檢查光伏的高度、面積是否符合管理要求;光伏組件周邊、下方是否存在圍合、間隔、住人、生產、擺放或存積易燃物和其他雜物的情況;是否未經審批實施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光伏防雷接地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規范要求;光伏連接器接頭是否壓接牢固,電纜是否破損,是否采用阻燃電工管套管;匯流箱和光伏并網逆變器是否變形、破損,箱體是否牢固;光伏底下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配電房是否配置滅火器、擋鼠板、絕緣墊、安全防護用品等。禁止在甲乙類建筑物上建設光伏項目,禁止光伏板下堆放可燃易燃物品。(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建設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供電公司、消防救援局) 三、開展可燃爆粉塵及危險化學品整治行動。聚焦鋁鎂等金屬粉塵、木粉塵、粉末靜電噴涂、使用危險化學品、使用管道燃氣等風險較高的企業,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實現涉爆粉塵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使用管道燃氣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對已完成評價或評估的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重點排查企業現狀和評價(評估)報告是否相符、可燃氣體監測是否有效運行。督促使用管道燃氣企業安裝管道壓力監測報警裝置,并與緊急自動切斷裝置聯鎖。(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建設局) 四、開展環保設施安全整治行動。聚焦重點環保設施,開展環境隱患再排查再整治,進一步規范企業重點環保設施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回收、粉塵治理、RT0焚燒爐等重點環保設施是否存在環境隱患及安全風險。通過排污許可證證后監管等智慧系統,定期向相關企業推送重點環保設施設備安全防范提醒。生態環境部門在項目環評報批階段做好源頭把關,提醒企業嚴格落實應急管理部門對環保設施安全條件、安全設施及項目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等提出的具體要求,將項目各項環保設施納入安全風險評估,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責任單位: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應急管理局) 五、開展動火作業集中提升行動。全面開展電氣焊、動火作業提升行動,實現預警信息處置率、無證假證核查處置率兩個100%的目標。將企業是否涉及電焊作業、是否存有電焊設備、是否落實動火作業審批、是否落實現場管控等作為檢查的必查項,進行常態化管控,發現電焊設備未安裝芯片的,督促使用單位落實電焊設備“加芯賦碼”,確保涉焊單位電焊設備應裝盡裝,杜絕無證上崗。通過“浙里焊”系統數據交互,對連續超長開機作業、未開機作業、后臺驗證存有假證等作業區域、企業或人員,實施預警信息推送、處置、反饋閉環管理。(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局) 六、開展消防設施改造整治行動。全面排查工業企業消防設施情況,推動企業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確保完好有效、消控室落實持證人員上崗值守。督促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應設未設的丙類車間和丙類倉庫安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鼓勵其他火災危險性高的丙類車間、丙類倉庫安裝簡易噴淋。嚴禁丙類車間倉庫安裝簡易升降機、傳輸設備等破壞防火分區。推廣安裝智慧用電系統、聯動逃生警鈴,并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確保企業員工熟悉報警裝置操作及應急響應機制。整改期間,企業應落實火災防控措施,落實人員加強看護。(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局、建設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 七、開展高層工業企業專項整治行動。聚焦建筑高度超24米的工業生產廠房,督促企業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明確房東單位、使用單位、租賃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根據《浙江省限額以下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指導手冊(試行)》(浙建質安發〔2023〕93 號),加強高層工業企業限額以下小型房屋市政工程巡查,加強涉及保溫材料和動火作業限額以下小型房屋市政工程向屬地鎮(街道)備案登記。重點檢查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設施器材配置不足、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被封閉堵塞占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或未套管保護、電動自行車違規充停、消防車道和登高面被占用、消防重點崗位人員(消控室值班人員、微型站隊員等)責任不落實、員工消防教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風險隱患。(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局、經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局、應急管理局) 八、開展生命通道暢通工程提升行動。加強工業企業嚴重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違章搭建拆除,對工業企業違法違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車道或導致防火間距不足、防火分區擴大的,堅決予以拆除(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局、應急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消防救援局)。對工業企業設置的影響人員逃生、滅火救援的鐵柵欄、鐵絲網等障礙物和生產車間、倉庫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進行裝修、隔斷、搭建的,堅決予以拆除。堅決整治堵塞消防通道、封閉安全出口、防火分隔不到位等突出問題。(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局、應急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九、開展安全技防智防提能行動。推廣探索“AI+應急”應用,推動可燃易燃企業及其他電氣安全風險較高的企業安裝“AI火情預警系統”。充分運用數字化、智能化手段,使用AI視頻監控自動識別火情隱患、消防違規等行為,利用“AI輔助研判+人工值守”雙保險模式,通過數字化消防管理體系,打通動態預警、聯網協同、智能運營的全鏈條,變“被動響應”為“主動防御”,提升企業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從源頭上防范化解火災風險隱患。(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政務服務辦<數據局>、消防救援局) 十、開展工業企業改造提升行動。推進工業企業改造提升行動,結合有機更新及騰籠換鳥,整治盤活低效用地企業,同時鼓勵企業實行自主更新,加快推進原有老舊廠房改造提升。更新、改造一批工業廠房,有效破題企業發展空間困境,消除安全隱患,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搶抓“兩重”“兩新”機遇,加速淘汰落后設施設備,推進重點領域設備更新。燃氣瓶組間要落實安全評價(評估)。鍋爐房的建筑構件應采用不燃材料,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加強租賃企業聯審聯批,加強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的管理,將消防安全納入工業企業項目準入聯審制度,將消防安全作為項目評價體系指標,嚴把承租企業安全準入關,杜絕不符合安全標準企業入駐。將安全生產與企業績效綜合評價掛鉤。(責任單位:市經信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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