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4830025584700/2026-1010467685 | 發布機構: | 建設局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日期: | 2026-01-14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文件編號: | 桐建〔2026〕5號 |
| 統一編號: | FTXD16-2026-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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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立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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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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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開發區(高橋街道)黨政辦、各鎮(街道)黨政辦,各物業服務企業,各物業服務人: 為規范我市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建立健全物業行業專家庫管理制度,保證物業服務行業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考評、評選、評標等各類評審事項,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建立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以下稱“專家庫”)的組建、使用、管理,以及專家的聘任、抽取、培訓和監督等活動。 凡在本市內開展物業管理活動的部門、企業、業委會、物業管理協會和中介機構等均可使用專家庫。 二、專家庫管理部門 桐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稱“市建設局”)是專家庫的管理部門,負責專家庫的組建與管理、專家征集與出入庫審定等工作。專家庫統一納入桐鄉市物業綜合信息系統實行管理。 三、專家庫專家 本通知所稱的專家是指具備物業服務技能專業特長或精通物業管理政策法規與實務的專家。 專家分為二大類:企業類專家,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領域企業在職人員組成;其他類專家,由物業管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街道(鎮)、物業管理協會等長期從事物業管理、基層治理相關工作的人員組成。?? 四、專家資格條件 (一)專家基本條件 入選專家庫的專家,應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熟悉并掌握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年齡不超過65周歲,熱愛物業管理事業、身體健康,有從事專家活動的時間,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未受過刑事處罰、違紀處理,或受過違紀處理,但影響期已過的。 (二)企業類專家、物業管理協會專家的其他條件 1.專家所在單位須是在本市范圍注冊的物業服務或相關領域企業、物業管理協會。 2.具有工程、造價、經濟、物業管理等物業服務行業相關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物業管理師三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 3.專家應從事物業服務、管理或相關工作滿8年。其中,企業類專家應滿足從事物業服務并擔任項目負責人或企業負責人以上職務不少于2年,且具有管理單個住宅項目建筑面積8萬平米及以上或管理純商業、辦公、公共建筑等不同類型項目不少于兩類且單個項目建筑面積5萬平米及以上經驗。 企業類專家、物業管理協會專家從業時間以社保資料、勞動關系證明等為依據,任職經歷由所在企業(單位)出具任職證明。 (三)其他類專家(除物業管理協會專家外)的其他條件 應分管或從事物業管理、基層治理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豐富的物業管理實踐經驗。 五、專家庫產生 (一)發布征集 市建設局發布關于征集(增補或調整)專家庫專家的通知。 (二)填寫申報 申請人填寫《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成員申請表》(附件),并附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經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鎮)書面同意后,報市建設局。 若申請人為嘉興市物業行業專家庫成員的,填寫《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成員申請表》,經桐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可申請入庫。 (三)資格審定 市建設局受理后,對申請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確定擬入選專家名單。 (四)名單公布 市建設局公布入選專家名單,并建立專家庫名冊。 六、專家任期與專家庫規模 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可根據情況適時增補或調整。專家庫專家每屆任期5年,自發文公布之日起算。屆滿后,依據本通知重新認定、公布新一屆入庫專家。屆中增補的專家任期與本屆專家庫專家任期同步屆滿。 市建設局根據工作實際合理確定物業服務專家庫的規模。 七、專家權利與義務 (一)專家享有下列權利 1.根據考評、評選、評標等各類評審事項的需求,接受邀請,擔任物業服務行業專家組成員; 2.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考評、評選、評標等各類評審事項進行獨立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 3.接受參加考評、評選、評標等各類評審事項享有的勞務報酬; 4.申請退出專家庫等權利。 (二)專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工作紀律,客觀公正地參與評標、考評等工作; 2.不得私下接觸、收受利益關系人的財物,不得透露評審情況和專家意見; 3.遇到法定回避情形的,應主動回避; 4.未經市建設局授權,不得在公開場合以物業服務行業專家的身份發表與物業評審有關的事項; 5.在參加活動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報告; 6.自覺接受市建設局的監督管理,協助配合有關投訴處理等; 7.及時報送個人變更信息等義務。專家個人工作單位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情況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主動報送市建設局。 八、專家庫管理 (一)市建設局負責對專家庫專家的日常管理 1.組織專家進行物業管理業務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講座和業務交流; 2.建立物業專家檔案,及時更新專家的基本信息,記載專家參與各類評審事項的情況; 3.根據專家履職情況,對每位入選專家進行動態管理。 (二)專家庫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出專家庫,并進行公告,調出專家庫的,不再納入專家庫當屆增補名單 1.本人申請自愿退出的; 2.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的; 3.被邀請但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參與專家活動,每年累計3次及以上的; 4.企業類專家、物業管理協會專家所在單位變更后非本市范圍注冊的物業服務或相關領域企業、物業管理協會的; 5.調出嘉興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的。 (三)專家庫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取消專家資格,并進行公告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物業服務重大責任事件中負有主要責任的; 3.在履行職責時嚴重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直接參與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規或者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 4.按規定應當申請回避而沒有申請回避被行政主管部門查實的; 5.受委托參與的工作項目中徇私舞弊,獲取不正當利益的; 6.以隱瞞、欺騙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入選專家資格等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家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1.所參與評標、評審等活動與本人或者所在單位有利害關系的; 2.配偶或者直系親屬在評標、評審等活動涉及單位中任職或存在利害關系的; 3.三年內曾在評標、評審等活動涉及單位中任職或者擔任顧問的; 4.曾與評標、評審等活動涉及單位發生過司法糾紛的; 5.可能影響公平、公正履行專家職責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要求 專家不得向外界透露參與工作的商業秘密及當事人信息等情況。因專家個人的違法違規等行為對有關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九、施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4日起實施。 桐建〔2026〕5號關于建立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的通知.pdf 附件: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成員申請表 桐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桐鄉市物業服務行業專家庫成員申請表 □企業類專家??????□其他類專家??????□嘉興類專家
注:1.表格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計算機打印,字跡清晰,并附相關證明材料;2.工作簡歷包含年限、在何單位、從事何工作、任何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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