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30483ZFC00000/2023-108010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日期: | 2023-06-06 |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及政府辦文件 | 文件編號: | 桐政辦發〔2023〕33號 |
| 統一編號: | FTXD01-2023-0006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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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促進桐鄉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2023-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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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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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關于促進桐鄉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2023-2025)》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6日 關于促進桐鄉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 政策意見(2023-2025)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時尚產業的戰略和決策部署,加快推動我市時尚產業高質量發展,構建時尚產業新高地,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推進制造方式轉型。支持時尚企業加快生產制造方式轉型,提升產品品牌品質,提高產業鏈附加值。以高端化、智能化為主要方向,探索開展供應鏈管理、網絡化協同制造、共享制造、個性化定制、工業電子商務等新模式新業態,擇優實施一批示范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 二、促進產業鏈式發展。以產業鏈為主線,打造大中小企業聯動、上下游協作互補的產業發展新生態。對主要原材料、重點生產設備、優質終端產品等時尚產業鏈關鍵性生產企業,積極融入區域產業生態且年產值及增速達到一定要求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 三、提高創意設計能力。積極引入優質創新設計資源,推動與國際知名時尚企業聯合設計、發布產品。在創意設計資源集聚度高的領域,培育建設一批時尚產業國家級和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布局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產業創新綜合服務體。對首次獲得省級以上試點示范園區(平臺)的,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科技局) 四、支持原創知識產權。建立健全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分析、預警和應對機制,切實加強對時尚企業與設計師的原創知識產權保護,探索建立邊界協同執法制度。對當年外觀設計專利授權量達到50件以上的時尚企業或設計師工作室,給予分檔獎勵。對時尚產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且符合知識產權專項獎勵條件的給予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 五、培育“制造商”品牌。制定時尚產業品牌發展戰略,提升企業品牌建設能力,形成世界級、國家級和市級品牌發展梯隊。重點培育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企業,打造市場認可的“制造商”品牌,對擁有自己研發設計團隊,有生產能力,與國內外知名品牌有合作且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尚企業給予最高200萬的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六、提升區域品牌影響力。繼續鞏固和提升“全國紡織模范產業集群”、“中國紡織產業基地市”等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地位。支持企業抱團積極參與國內外知名時尚展會,展示“濮院毛衫”“桐鄉家紡”等行業區域特色品牌,支持紡織服裝等產業聚集區提高區域品牌影響力和輻射力,推動企業品牌和區域品牌互相促進、共同提高。(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經信局、商務局) 七、打造未來時尚社區。結合產城融合發展,支持科學推進舊廠房改造,引入時尚設計、生產、面輔料供應、銷售以及網紅直播等不同類型的企業和機構,形成“樓上智造工廠,樓下展貿中心”的布局,實現線上快速反應、線下穩定配合的“快速供應鏈”。支持搭建時尚街區、直播基地、時尚秀場、工廠店等平臺,配套金融、人才公寓、物流倉儲等服務,吸引電商客戶和零售消費者,形成宜居、宜業、宜游的時尚社區。(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商務局) 八、推進市場轉型升級。圍繞消費群體的全新需求,鼓勵專業市場運營管理方加強自身平臺建設,提升增值服務能力。支持專業市場進行智慧化改造,建立各類公共服務平臺,開展促進產業與科技、文化、藝術跨界融合項目,對協同性強、輻射力廣、發展優勢大的平臺類項目,按照平臺每年服務企業數及效益情況,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九、探索新型營銷模式。鼓勵企業創新營銷渠道,積極布局價值鏈更高端的營銷類型和環節。支持企業與新型社交平臺開展合作,提升電子商務應用廣度和深度,加快培育直播帶貨、場景體驗等新零售業態。對市場、園區和企業創建線上線下融合的創新項目并銷售額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商務局) 十、培育時尚技能人才。加大時尚創意設計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市場營銷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力度,經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工商聯) 十一、引培時尚高端人才。鼓勵企業以項目合作或管理策劃等方式,面向全球引進高端人才,提升企業技術工藝和創意設計水平。時裝設計“金頂獎”“中國十佳服裝設計師”等全國性獎項獲獎者,工作或設立工作室(企業)滿一年以上的,經認定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 十二、提升國際化展會水平。對標國際一流,積極探索國際會展新模式。對企業或行業協會主辦、承辦的時尚類國際性或全國性行業權威大賽、論壇、指數發布、展會等重要活動,給予活動實際支出的50%以內、最高2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商務局、工商聯) 十三、鼓勵企業走出去。鼓勵企業實施國際化戰略,加強與歐洲國際時尚策源地資源對接,快速融入全球時尚網絡。支持企業參與國際國內知名時尚走秀活動,對于企業受邀參加國際性、全國性知名時裝周(節),并列入主辦方發布日程的,單次給予實際投入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單個企業每年申請不超過2次);對于在展會中整體體現桐鄉元素的企業和協會,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商務局) 十四、發揮社會組織服務職能。鼓勵行業協會等機構開展時尚技能提升培訓和技能等級認定,對社會組織、本地時尚企業合作開展校企聯合辦班、定向培養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的,按人數給予組織方最高20萬獎勵。(責任單位:經信局、工商聯) 十五、打造生態型“新時尚”。充分挖掘桐鄉文化底蘊,進一步提升時尚內涵,打造具有商品與文化雙重屬性的時尚產品。結合我市特色,發掘時尚健康飲品、時尚家居建材等新時尚元素,認定一批新時尚企業,納入時尚產業范疇。積極營造關注時尚、關注流行趨勢的精神文化氛圍,通過各類媒體,推廣桐鄉新時尚理念。(責任單位:經信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十六、附則。本政策意見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涉及獎勵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自行廢止。本政策意見與我市現有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則執行,獎勵層級及獎補額度的分級、分檔在細則中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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