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4830025582868/2015-86107 | 發布機構: | 市公安局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文日期: | 2015-03-08 |
| 組配分類: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文件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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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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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桐鄉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現編制桐鄉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報告包括以下七個部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概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概況 2014年,本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公安機關行政工作實際,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組織機構建設。我局建立了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局指揮中心,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其他部門在市局指揮中心統一協調下,按照各自工作職責,負責做好相應的公開工作。 (二)制度規范建設。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法規、規章規定,我局結合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工作規范和機制。一是修訂《桐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桐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 》,進一步明確規范,細化標準。二是完善工作日常運行機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協調機制等。三是完善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審核機制,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內部處理程序等。 (三)載體平臺建設。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較多,信息傳播和政策宣傳形式較為豐富:一是認真做好各種形式的咨詢答復。進一步完善桐鄉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桐鄉金盾”微信平臺,建設一流公安網上綜合服務平臺,搭建24小時 “網上公安局”,拓寬了公安機關服務領域,通過現實社會與虛擬空間良好互補,網上服務與網下服務有效結合,能夠為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時空的行政公共服務和個性化服務,滿足了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知道最權威、最鮮活的警務動態,網上申請辦理各項公安服務事項。二是積極與新聞媒體聯系,在新聞媒體上公布信息。公安機關工作直接涉及民生,群眾關注度很高,凡遇公安工作重要政策、通知、公告,除涉密文件不方便公開或依申請公開的文件以外,我們都積極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引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市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2條,其中機構概況46條,報告統計5條,工作信息30條,社會管理4條,財政信息23條、行政審批57條、行政執法1條、公共服務9條、人事信息7條。 三、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情況 我局主要以桐鄉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桐鄉金盾”微信等平臺向會社發布各類公安信息,充分運用互聯網信息傳播方式,進一步拓寬警民溝通渠道,回應社會關切問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桐鄉市公安門戶網站、“桐鄉金盾”微信是集各類公安業務信息、提供公安行政服務、接受群眾監督咨詢、發布治安防范信息和公安隊伍建設等多功能于一體的電子警務平臺,是展示公安整體形象的窗口和暢通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公安機關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紐帶和橋梁。今年以來,共發布資訊信息6450余條,受理局長信箱、投訴舉報、求助咨詢等群眾咨詢投訴7900余件。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我局接到網上依申請公開事項7件,均按照依申請公開辦理相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內予以回復,未發生辦理答復后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行政行為被撤銷或被確認違法等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度本局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及減免的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度本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上運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工作不夠到位。二是現有政府信息公開的信息總量還不大,特別是新鮮信息的及時更新還不夠。三是宣傳力度不夠大,一些群眾對這項工作不夠了解。今后,我局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1)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加大工作力度,拓寬公開渠道,不斷擴大信息公開量,及時對政府網站和市局門戶網站進行更新維護,對市局門戶網站有關欄目進行調整充實,使之更好地發揮服務群眾的作用。(2)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經過多年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團隊有所加強,但人員數量與工作需求相比仍顯不足,對工作人員系統性、規范性的培訓仍待提高。(3)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和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制度、保密監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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